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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诈上线“洗钱” 三名男子组团“跑分”被抓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济南时报

三名男子是大学同学,却都不务正业,组团参与为电诈上线“洗钱”。近日,涉案三人均落入法网。

近日,历下公安成功打掉了一“利用购买手机”获取不义之财的跑分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扣押3部作案手机,串联案件10余起,总涉案价值7万余元。

124日,大明湖派出所民警核查反诈线索时发现市民手机销售商田某通过微信销售一部手机后,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买家已经拉黑失联。

了解到这一情况,大明湖派出所民警立即追踪买家信息,根据送货人提供的线索,该手机收货地址无人居住,但附近有人主动搭讪取走手机。

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警方初步判买家赵某某有“跑分”洗钱的重大嫌疑。通过对赵某某的侦查中民警发现,赵某某与湛某、王某共同居住,而湛某有掩饰隐瞒帮信两次前科,王某有一次掩饰隐瞒前科,民警初步判定该三人可能是团伙作案,在济南实施“跑分”洗钱。

127日上午,大明湖派出所与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联合行动,民警在小区与物业工作人员交换衣服后直接敲门,抓捕组顺利将三人在济南市某小区一举抓获,当场缴获3部作案手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19岁)、湛某(男,18岁)、王某(男,20岁),三人系同学,供述其通过网络,结识电信诈骗分子,与电信诈骗分子实施捆绑业务,利用售卖物品等方式,将电信诈骗非法所得转为所谓的“合法收入”,并从中抽取提成。

民警调查发现,三人系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湛某负责与上线诈骗犯罪嫌疑人接洽,寻找业务;王某负责管理钱财;赵某负责寻找手机卖家,谈好手机价格后,获取手机。三人先将“保证金”打入诈骗犯罪嫌疑人账户,随后电信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将诈骗违法所得打入手机卖主银行卡,赵某某取得手机后,将手机销赃所得作为三人收益,现三人已被历下公安因涉嫌掩饰隐瞒罪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