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12月2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正厅级)涉嫌受贿、洗钱一案,由江西省宜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洗钱罪对张东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金融专业学者 多年在银行系统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张东向,男,1958年10月出生,山东人,高级经济师。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2006年获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东向1990-1994年在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工作,任汉堡分行副行长。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合肥市分行副行长兼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行长、滁州市分行行长、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主任、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银保险河南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巴西子行总裁,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3年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西省宜春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违规买卖股票 靠金融吃金融
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江西省宜春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东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专横霸道,公车私用,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住房;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侵占财物,违规买卖股票,违规经商办企业,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罔顾群众切身利益,侵害员工权益;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审批发放;违反生活纪律,违背家庭美德;靠金融吃金融,“退而不休”,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授信审批、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贿赂。
张东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洗钱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东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江西省宜春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张东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