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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安:甘当电诈“工具人”,“洗钱”团伙一锅端!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南昌网警

120日,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称辖区内疑似有不法分子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转移、“洗白”涉诈资金。获得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随着民警深入调查,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取现车队”团伙浮出水面。上线“金主”经网络与境外诈骗团伙联系取现业务,后在境内物色发展取现“车队”,利用“卡农”名下银行卡辗转各地银行帮助诈骗团伙提现、转移涉诈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

在掌握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等大致情况后,民警通过银行柜台、周边监控,锁定其中一名“卡农”陶某踪迹,并于123日上午将其抓获归案。

民警抽丝剥茧,根据陶某供述分析出取现“车队”行动规律,等待时机一网打尽。124日中午,团伙成员驾车到辖区某银行取现,追踪至此的民警当机立断,将车队队长刘某以及车队成员魏某、何某、勒某、柳某等5人一举抓获,现场缴获涉案资金4万余元。

根据嫌疑人供述,民警深挖彻查,成功掌握该犯罪团伙上线“金主”李某动向。125日凌晨,藏匿于某医院的李某被抓获归案。至此,该“洗钱”团伙成员全部落网。在民警不懈努力下,帮助浙江等地多名受害人挽损10万余元。

经审讯,李某、刘某等人对帮助境外电诈团伙取现、转移涉诈资金并从中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将个人支付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勿为眼前小利以身试法,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