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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新动向:揭秘2023年涉虚拟货币洗钱新趋势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5

来源:咸宁新闻网

金融犯罪,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一大威胁,其形态和手段不断演变。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新闻发布会上,对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出尽管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并揭示了金融犯罪最新趋势,我们将其总结如下。

在金融犯罪的演变中,涌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具体包括:

1.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

2.金融机构内部案件频发

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3.资本市场交易犯罪增多

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

4.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增多

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一、涉虚拟币洗钱最新趋势解读

从上述金融犯罪的新趋势和新特点中可以看出,2023年涉及虚拟货币的洗钱犯罪呈现出显著的增长态势。作为贯穿涉虚拟货币犯罪的关键共性,我们观察到涉虚拟货币洗钱案件的数量持续攀升,涉案金额不断增大、犯罪传播速度也在加快,从而导致社会危害性不断加剧。致使这一最新趋势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大现象:

1.技术复杂性的提升

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混币服务、加密钱包的匿名特性等,来隐藏资金流向和来源,增加了追踪和取证的难度。

2.犯罪隐匿性的提升

境外洗钱通道的利用、多层次多节点的交易链、未知Gas费来源的问题、跨链和合约交易、Swap交易的应用、以及境外交易所的利用等因素共同作用,致使虚拟货币洗钱活动获得高度隐蔽性。

3.犯罪多元化的提升

BRC-20铭文生态的爆火,法币与虚拟币的结合使用,以及虚拟币与实物资产的错配洗钱方式,如艺术品、黄金等,均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选择;

4.犯罪专业化的提升

犯罪分子在虚拟货币洗钱领域越来越专业化,拥有专业的技术知识储备、对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深入理解,以及对反洗钱法规的熟悉。这些专业化的犯罪团伙通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能有效规避监管和执法部门的打击。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和难度增加,对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给监管机构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加强监管、提升技术手段、加强国际合作以及提高公众意识变得尤为重要。

二、涉虚拟币洗钱地下钱庄类型

洗钱可以通俗理解为将非法所得(如赌博、诈骗、传销、色情、贪污、逃税、走私、贩毒、恐怖活动等上游犯罪活动所得)通过一系列资产转移操作转化为看似合法资产的过程。洗钱的行为主要依赖于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可理解为非法银行,提供非法的金融服务,如资金划转和支付结算,为各类上游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服务。地下钱庄的主要类型包括:

1.跨境对敲型:这种类型的地下钱庄通常涉及跨境资金转移,通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账户之间进行资金的“对敲”操作,以隐藏资金的真实来源和目的地。

2.支付结算型:这类地下钱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通常涉及非法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分发,可能还包括通过虚拟货币或其他匿名支付方式进行的资金转移。

3.买卖外汇型:这类地下钱庄主要从事非法的外汇交易,帮助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转换成其他货币,以便跨境转移或存储。

三、涉虚拟币洗钱最新模式分析

01 利用虚拟货币提供上游犯罪洗钱服务

案件:网赌、诈骗、传销、跨境洗钱案等

模式:收款卡接收人民币——跑分卡+返利卡+过渡卡(错配洗钱)——钱庄卡(钱庄对接,转换为U)——获利方(卡接回U

解读:虚拟货币的介入为法币资金洗白流动引入了额外步骤,即非法资金从法币转换为虚拟币,然后再通过虚拟货币网络进行转移。在当下涉案洗钱路径中发现,资金流转脉络起始于收款卡接收人民币,随后被转移至跑分卡、返利卡和过渡卡中,以跑分平台、虚假电商、黄金、充值卡、低价话费错配等方式分拆,隔离犯罪资金,掩饰隐藏资金来源。然后变现资金流向钱庄卡,并在那里被转换为虚拟货币,再通过虚拟货币网络交易被转移至境外,回流窝点。

02  利用虚拟货币提供外汇兑换服务

案件:非法买卖外汇案

模式:人民币 ——地下钱庄、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虚拟货币——黑灰产钱包、境外交易所——境外法定货币 U币外流)

解读: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模式之一。在此过程中,洗钱数额通常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来计算。通过地下钱庄、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及交易所,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媒介,且跨境操作不受地域限制,这加速了境内资金的外逃。

四、涉虚拟币洗钱资金流转模型

以非法支付结算型为例:

上游犯罪分子将赃款(人民币)转至境内地下钱庄指定账户中,地下钱庄通过场外交易群、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途径来寻找币商,进行OTC场外交易。地下钱庄收到虚拟货币后将其转到境外,并在境外出售兑换成外币,或者进行其他种类虚拟货币的兑换,如此反复交易后,赃款就转化成了看似合法的现金或虚拟货币,并回流到上游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中。此模式是目前各类上游犯罪分子和洗钱团伙的首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