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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供银行卡帮发小“洗钱”,长顺法院判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长顺法院

办案人员:你知道他让你提供银行卡是作何用途吗?

被告人朱某:应该是用来帮助电信诈骗“洗钱”用的。

办案人员:你都知道是“洗钱”用的,为什么还要提供你的银行卡给他使用?

被告人朱某:当时他跟我说不会有事的,再加上说还给我报酬,为了赚点钱我就把银行卡提供给他了。

基本案情

20237月,被告人朱某的发小阿军(另案处理)主动联系被告人朱某,让被告人朱某提供银行卡帮其收取、转移电信网络犯罪资金,等钱转入被告人朱某提供的银行卡后,将钱取出再存入阿军提供的银行账户中,事成后会按照被告人朱某银行卡收到资金总额3%的比例给予被告人朱某报酬。

在金钱的驱使下,被告人朱某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号、电话号悉数提供给发小阿军,并将转入自己名下银行卡内的钱款取出转存至发小阿军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被告人朱某从中非法获利9200元。

裁判结果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朱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朱某违法所得9200元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