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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保险诈骗洗钱案件频发,给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和司法公正带来严重威胁。今天,我们关注一起典型的保险诈骗洗钱案例。
2013年6月16日,某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业务中发现客户涉嫌保险欺诈的可疑行为。同年12月18日,该公司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报送了可疑交易报告。2014年1月2日,保险公司向韶关市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韶关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决定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查实,2013年3月21日至9月25日,梁某阳、叶某尧、黎某辉、陈某荣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提供虚假发票等方式实施保险诈骗,涉案金额35.8万元。
2014年3月21日,梁某阳、黎某辉因涉嫌保险诈骗被刑事拘留。叶某尧于2014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陈某荣于2014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3人被依法逮捕。2014年10月29日,陈某荣被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21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查实4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2015年2月13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条款审结判决被告人梁某阳、叶某尧犯保险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黎某辉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陈某荣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该案例警示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守好“钱袋子”。请注意,期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