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枞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钱某某犯受贿罪、洗钱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枞阳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资发展集团职工共计100余人旁听庭审。鉴于该案具体情况,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钱某某在担任原枞阳县国土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许某等人所送的财物共计42余万元;以受贿所得的14.78万元现金购买车辆并登记在他人名下;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应分别以受贿罪、洗钱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还原了钱某某违纪违法的犯罪事实,再现了钱某某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钱某某当庭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表示对自己的罪行有深刻认识,愿意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