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晚报
只需在指定的网店“假消费”,便可以每笔获得50元的“佣金”……10月17日,晋城市公安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打掉利用网络店铺“洗钱”犯罪团伙2个,发现涉及全国17个省的300余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涉案资金共计1.3亿元。
今年4月,阳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断卡线索。经初查发现,辖区北留镇居民霍某明知系违法所得,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帮助支付结算。
据霍某交代,对方称这个工作足不出户、收益立结。霍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户名提供给对方后,对方将5000元打到了霍某的卡内,在对方的引导下,霍某将这笔钱充值到自己的支付宝,再到对方指定店铺下单,店铺不需要发货,形成虚假交易。霍某确认收货后,便可将赃款转移到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至此完成“洗钱”环节,同时收到50元“佣金”。
操作流程简单,佣金发放速度快,霍某觉得这是一个赚“快钱”的好机会,便继续接“任务”赚钱。就在霍某尝到甜头的时候,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和96110的劝阻电话,告知其银行卡存在风险,已被冻结。面对民警询问,霍某表示并不清楚对方给其转账的违法资金的具体来源。经民警深入分析,这背后可能隐藏着利用网络店铺洗钱的犯罪团伙。专案民警本着“网络店铺就是现场,资金流向就是痕迹物证”的理念,立即对霍某使用的工具、软件等进行全方位分析,开展攻坚作战。最终,在1300余个资金账户、14000余条信息线索中抽丝剥茧,逐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后历经四个多月的侦查,警方发现自2024年2月下旬以来,以夏某、叶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在某平台注册网络店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虚假购物”的方式替犯罪分子“洗钱”,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掌握相关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奔赴河北、广西等地开展工作,通过进一步深挖扩线,锁定“洗钱”团伙成员的落脚点,并迅速制定抓捕计划,一举将以夏某、叶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共计21人抓获归案。
此后,专案组民警按照“步步为营、扩面深挖、打深打透”的思路全面攻坚,最终锁定位于全国17个省的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涉案金额达1.3亿元。在充分掌握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逐级提请,经公安部批准,阳城警方目前已经发起全国集群战役。
据警方介绍,在这样的“虚假购物”过程中,不法分子会事先注册一些虚假的电商平台店铺,将自己的非法所得转至像霍某那样的“工具人”账户,要求其购买店铺内的虚假商品,这些订单的本金都是通过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所得的“黑钱”。在这样的操作下,“黑钱”披上了合法外衣,成为店铺日常流水收入,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莫为了赚快钱,贪小便宜,出租、出借、出售个人支付账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让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