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简称:央行陕西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期货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期货)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41万元罚款。
央行陕西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银罚决字〔2023〕1号)》显示,因长安期货存在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央行陕西省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对长安期货处41万元罚款。
同时,陈婷婷(时任长安期货经纪业务管理部经理)对长安期货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央行陕西省分行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3.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