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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披露,监管体系待升级完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近年来,数字人民币在试点地区不断推广普及。由于数字人民币兼具法定货币与电子支付工具双重优势,具有安全、可控匿名等特点,试点地区对其落地应用的场景不断丰富,人们使用规模和频次大幅增加。

而在这一新生事物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盯上了它。可以发现,各地陆续披露了多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诈骗或洗钱的案件,不法手段花样百出。

19日,上海高院披露,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上海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案件中不法分子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利用数字人民币兑换功能,将当时ATM机内存放的现金全部取空。

值得关注的是,在数字人民币蓬勃发展的同时,与其适用的相关监管体系亦应更新。数字人民币的潜在洗钱风险与监管政策的完善升级,成为当前数字人民币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课题。

上海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

20235月的一天,上海市杨浦区的一家银行ATM机处,汪某利用十余个不同的手机号码注册的数字货币账户,在短短两小时内通过ATM数字人民币兑换功能取现了30笔共计12.3万元,几乎将当时ATM机内存放的现金全部取空。

如此频繁的兑换次数、短时高频的取现金额、“超标”的账户数量,立即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觉,随即报案,就此揭开了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上游犯罪分子拆分转移赃款进行“跑分”的团伙犯罪案件。

原来,汪某是一组“跑分车队”的一员,为了赚取“手续费”,在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将上家提供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四类)内钱款取出。这一伙犯罪团伙,由肖某于202352日招募,他们主要利用了数字人民币四类账户非实名、手机验证即可开立等特征以及ATM兑换取现功能。

根据上海高院披露,肖某作为“跑分车队”负责人,与上家沟通确定需要取现的金额后,由阚某等人向虚拟币商龚某、黄某购买兑换虚拟货币,并将获取的虚拟货币支付至上家指定账户。上家收到后将对应金额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和密码发送给肖某,由肖某转发给“车手”汪某等人,由“车手”使用上述数字人民币账户、密码至银行网点通过ATM机取现后转至指定银行账户。

正是在这一系列操作下,借由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交易,非法资金就这样被“洗白”了。

经司法审计,20235月至6月间,肖某带领“跑分车队”共计从900余个数字人民币账户中取现1000余万元,其中80余万元系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转入钱款。

上海高院提示,当前,由于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的热情,设计虚假活动页面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从而盗取资金。

“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时,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活动链接、邮件或网站,更不要在来源不明的页面中填写个人信息,而应当通过官方途径获取数字人民币的权威资讯,通过正规渠道开立和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上海高院进一步提示,不法分子往往以丰厚报酬作为诱饵,发布购买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广告,利用收购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但是任何出租、出借、出售数字人民币钱包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字人民币诈骗、洗钱花样多

近来,各地陆续公布各式各样的与数字人民币有关的洗钱案件。

例如,2023年年底,昆明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数字人民币的新型案件。去年10月的一天,一男子到昆明某大型连锁超市,用数字人民币在服务台购买单张金额为1000元的礼品卡,每次支付只买一张,连续购买多次。奇怪的是,他向服务员拒绝了批量购买礼品卡一次性支付的建议。

原来,该男子在一刚认识的网络“朋友”的指示下,专门坐飞机到昆明来购买超市礼品卡,通过非法软件让“朋友”远程操控其手机,出示付款码和面部识别信息,从而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实际上,消费的资金是外地诈骗的资金,上述情形是犯罪分子为了转移支付,故意营造一种被害人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在该超市进行了消费。

根据“平安昆明发布”的披露,该案承办检察官李博钰表示,数字人民币需要用户使用专门的数字人民币手机App,开通个人的数字钱包后才能进行扫码支付。现阶段数字人民币的服务还不规范,相关法律的监管也不成熟,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这个空子,逃避追踪为诈骗资金“洗白”。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披露了利用未成年人“追星”心理,诱使其绑定父母数字人民币账号等操作并转移资金的案件。例如,2023年年底,湖北仙桃市警方破获了本地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案,就是不法分子以“明星经纪人”的名义,进行的数字人民币诈骗案件。

整体而言,违法犯罪分子多利用大众对数字货币账户的不熟悉实施诈骗。这些利用数字人民币诈骗的手段包括“网购补偿”为名诱惑受害人提供银行卡等信息,或是“冒充公检法”等借口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是冒用央行名义在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虚假理财的诈骗,还有向受害人发送虚假数字人民币活动链接的短信进行诈骗等。

多地警方提醒,用数字人民币获利、返现、参与“数字人民币交易所”交易均为欺诈;要警惕任何企图索取数字人民币APP登录和交易密码的要求;对涉及“绑定数字货币账户”等字眼的信息要保持警觉。

数字人民币反洗钱监管政策待升级

2019年年末央行启动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至今已有四年多的探索。不过,目前还未有修改原有法律制度,或推出完善的监管政策和制度。

数字人民币交易具有隐蔽性、可控匿名等特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然而,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其通过小额多次的方式开展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这种利用暂时监管漏洞的新型的诈骗值得警惕。

不少业内观点认为,数字人民币发展需要全面优化升级反洗钱监管机制,现有的客户信息识存制度、大额交易报告制度以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足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应及时构建、创新相应的监管制度,明确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标准,实现数字人民币的良性发展。

对此现实问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朱太辉从法律制度、实施以及技术等方面提出完善数字人民币的反洗钱监管体系的看法。

在法律制度层面,朱太辉建议围绕数字人民币的运行架构和运营体系,明确运营机构和合作方在数字人民币反洗钱中的义务和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对数字人民币反洗钱监管的合法性提供法律依据和基础。

在实施层面,朱太辉认为要进一步明确双层运营体系等在反洗钱过程中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交易报告义务,打通运营机构账户体系和钱包体系,加强可疑交易监测能力;理清运营机构和2.5层合作机构的反洗钱管理权责的范围,细化数字人民币流转的信息维度和颗粒度,从而实现数字人民币在反洗钱流动和监测的闭环。

在技术层面,加强数字人民币反洗钱的技术赋能,一方面,利用金融科技提升数字人民币反洗钱报告机构的数据质量,提升反洗钱信息架构和监管路线的统一性;另一方面,研究推出智能合约的嵌入式监管,在保证智能合约交易双方身份匿名的前提下,增强验证维度,完善智能合约的安全审计和审计备案机制,降低数字人民币和智能合约发展模式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