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1 月 9 日发布对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银罚决字〔2024〕3-4 号),该单位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处以罚款 25 万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罚款 25 万元。
夏晖(时任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因对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处以 1.5 万元罚款。
据爱企查显示,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 1996 年 04 月 09 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刚。经营范围包括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以批准文件所列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外投资 1 家公司,具有 19 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