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锦州网警
频繁在实体店拿到最新款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然后不拆封即匆匆低价转卖,这是什么操作?
近期,唐河县公安局经过深挖细查,成功打掉两个利用最新款电子产品作为“洗钱”工具的跨境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总涉案金额达1600余万元。
“刷单”购买多部品牌手机
2023年10月21日,家住唐河县张店镇的韩某报警,称其于2023年10月10日接到一个“网络兼职”的短信,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进行手机“刷单”,并盈利了144元。
见有利可图,韩某为了获得更高的报酬,就在网站客服指导下,下载某APP,直接对APP内提供的正规商店收款二维码进行转账,并连续操作三笔分别为62827元、5000元、5000元的转账后,无法联系客服,更没有收到返还的钱款及佣金。
由于收款二维码系正规商家,韩某立即进行联系,发现购买的物品均已被他人取走,发觉被骗,立即报警。
民警立即围绕被骗资金流向进行侦查,发现被骗款项均用于购买最新款的手机。其中被骗的62827元,被用来在位于广东省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店购买了11部最新款手机,且手机被向某取走。
同样另外两个5000元的转账,也用于购买了2部手机,且被莫某、陈某取走。
“匆匆”的大客户
经查,“取手机”的三名可疑男子均匆匆到店,对手机的品质、颜色等一概不闻不问,且对店员的介绍也充耳不闻,仅提供身份证件、拿到手机后就匆匆离开。
然而,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取手机”的三名男子及其朋友频繁出现在某著名品牌手机的实体店,取走千余部最新款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妥妥的该品牌“大客户”,情况更加可疑。
事不宜迟,民警立即收网,于2023年11月10日在广西省南宁市将莫某、陈某以及同伙兰某抓获,并顺线于2023年11月14日将上线黄某权、杜某国抓获,并同步抓获其他“取手机”人员苏某、黄某康、杜某德。
无独有偶。民警于2023年11月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将取货人向某抓获,并深挖细查,于2023年12月6日将同为“取手机”的董某玉、梁某超、辛某平抓获。
经查,该两个团伙共取走各类最新款手机或平板电脑1300余部,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至此,唐河警方成功打掉该两个犯罪团伙,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2名。
如出一辙的跨境“洗钱”方式
经过深度讯问和查证,民警发现一种利用诈骗款项购买电子产品,再转换为虚拟货币后转移至境外的跨境“洗钱”犯罪手法。
莫某、陈某、兰某等三人为专业“取手机”团伙,并按照黄某权、杜某国的安排,前往不同手机店“取手机”,未拆封随即以低于市场价数百元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商家换取现金,再将现金转换为虚拟货币,并转至黄某权、杜某国指定的境外账户,从而完成跨境“洗钱”闭环。
原来,黄某权、杜某国曾在境外某国从事电信诈骗工作,返回境内后因手头拮据、且想不劳而获,就继续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和境外诈骗集团勾结,以15%的佣金为诈骗集团“洗钱”,并以每天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招募网友、同乡等作为“取手机”人员。
期间,黄某权、杜某国在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或者跨境网络赌博所得资金的情况下,将境内正规品牌商家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境外诈骗集团,并将“取手机”人员信息作为购买人,引导被骗人员直接以二维码付款的形式,购买著名品牌的最新款手机。此后,黄某权、杜某国安排“取手机”人员取回手机,不拆封再以低价出售获取现金,再换取虚拟货币后存入国外上家指定账户的犯罪事实。
而这,也正是向某等人的“洗钱”手段。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