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腾讯网
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了一则对长安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长安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因对该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8万元。
这是长安银行今年披露的第二张罚单,也是第一张百万级别罚单。再往前看,根据企业预警通所载信息,这张罚单的罚款力度在该行近几年的所有罚单中也能排到第二。
值得一提的是,唯一超过此次金额的罚单披露于2021年,彼时长安银行被罚案由为“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同样涉及违反支付结算规定。且当时一并被处罚的管理人员中,时任西安未央区支行行长荆国莹赫然在列,因负连带责任被罚款4万元。
从天眼查平台可以发现,荆国莹于2018年7月成为长安银行未央区支行行长,2022年卸任,任前和任后还在长安银行担任过那些职务则不可考。
尽管无法确定荆国莹究竟何时上任长安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但任该职务期间,其在长安银行被披露的监管罚单中“出镜率”颇高。
去年12月,央行陕西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长安银行因为“违反发洗钱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54万。公示表中,荆国莹作为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又一次出现,遭同罚1.5万元。
此次罚单提及的另一位管理人员,公开信息显示应为时任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建平。2020年,胡建平曾以该身份多次出席公开活动,其他年份则鲜见其公开报道。
可以确认的是,两名受罚经理的任职履历可追溯至2020年乃至2018年之前。
支付结算系统是洗钱的核心渠道,违反反洗钱规定与违反支付结算规定在金融监管实践中高度关联且经常同时出现。近几年来,长安银行和该行相关管理人员多次因违反这两项规定被罚款。其背后,是长安银行并未真正得到改善的内控问题的显性映照。
事实上,长安银行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视也是自2018年开始。2018年年报中,长安银行首次将反洗钱工作报告列入公司治理情况,称在当年“启动了反洗钱监测系统的重建工作”,首创引入第三方反洗钱评估机制,在西北五省率先成功开展反洗钱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
当年全行反洗钱岗位人员为975名,反洗钱讲师87名,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67.76万份,可疑交易报告2004份。
较为讽刺的是,此后长安银行屡次强调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以及自身在执行反洗钱相关要求上的严格——几乎每年的年报里,都有长安银行对该年反洗钱工作的详细总结,反洗钱在监事会工作情况、各类风险状况管理等板块被重点提及,似乎是格外重视反洗钱工作的样子。
不过,体现反洗钱工作投入的具体数据在2019年就发生骤降:反洗钱岗位人员仅剩 272 名,全年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35.57万份,可疑交易报告仅269份。
2023年,长安银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安银行反洗钱履职工作现 状分析及整改方案>的议案》,显示该行决策层也意识到了在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懈怠并试图重新整改。
直至2024年,长安银行建立的反洗钱制度达到了32项,名义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反洗钱治理体系。且反洗钱岗位人员配置有所回弹,达到351人,但依然远远未达到初始重建时期的鼎盛状态。
在营收结构中,与银行支付清算业务具有紧密关系的是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银行不断违反支付结算规定和反洗钱规定的同时,可能通过多种渠道显著影响其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一直以来,长安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都是营业收入中较为不起眼的一部分,多年贡献占比低于5%。去年,该项本就微薄的收入又有所下降,从3.49亿元下滑至2.59亿元,占比仅剩3.42%。
除了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外,长安银行的整体业绩都呈现增长乏力之势。2025年一季度,长安银行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高达18.62%。要推动业绩平稳健康发展,长安银行或许应该化表面功夫为笃行实干,投入更多精力在内控合规的切实提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