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陕银罚决字〔2024〕5-8号)显示:
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及征信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并处379.2万元罚款。
陈某梅(时任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翟某松(时任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秦某(时任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总经理),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